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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度省级财政林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5-07-08


 

河南省林业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
南省2016年度省级财政林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林业局、财政局: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滚动编制省级2016-2018年财政规划的通知》(豫财预[2015]170号)要求,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省级财政科技兴林、林木种质资源建设、林业科技推广和林下经济发展等项目的申报和资金细化工作,现将《河南省2016年科技兴林项目申报指南》、《河南省2016年林木种质资源项目申报指南》、《河南省2016年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指南》和《河南省2016年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2、3、4,以下简称《项目指南》)提前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本着满足和服务于《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要求,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按照《项目指南》规定的内容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市、县林业、财政部门应对上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填报《河南省财政林业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见附件5),将填制好的项目标准文本以林业、财政两部门联合行文的形式上报省辖市林业、财政部门,经省辖市林业、财政部门组织论证并审核同意后,于7月25日前联合行文向省林业厅规划资金处、省财政厅农业处申报(一式三份)。

     三、项目批准后,待2016年预算年度开始,省财政将按照批复金额下达资金。各级财政、林业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补助内容、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及时拨付资金至项目单位;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标准文本确定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改变建设内容。项目结束后,由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建设项目预期的效益目标组织检查验收,省林业厅、省财政厅将联合组织开展复验或抽查。

     联系电话:

     省林业厅规划资金处    0371-65956021

     省财政厅农业处         0371-65808720

     附件:1.河南省2016年科技兴林项目申报指南

             2.河南省2016年林木种质资源项目申报指南

             3. 河南省2016年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4.河南省2016年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5. 河南省财政林业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关键字:财政 林业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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